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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设施规划体系作为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首先需要以上位规划为依据,不得与之发生冲突,满足城乡远期发展战略。在殡葬设施规划中,殡仪馆在我国作为集火化、殡仪服务以及殡葬引导管理机构,其规划选址对其他殡葬设施规划有很大影响。在“合情合理”地规划布局殡葬设施的基础上,需要遵守可持续发展观念,尽量利用棕地或者较为贫痔地块,避免选址在林地,耕地以及可能会阻碍城乡发展的地块。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1、殡仪设施规划
殡仪馆一般选址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市(镇)区附近,可方便人们使用。但殡仪馆不宜选择建设在地势较高处,以免带来视觉干扰和对周边居民产生负面影响。另外,殡仪馆在我国同时有火化和殡仪的功能,一方面,现阶段火化设施技术有大幅度提升,但也需要考虑其可能对大气和地下水带来的影响。所以殡仪馆选址最好在城区下风向以及地下水较深或者河流下游。同时殡仪馆应建设在交通便利处,但要避免建在市区中心或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比较理想的位置是市区次干道或者与主干道不远的位置上。最后,由于殡仪馆带有殡仪功能,所以需要避开居民区,以防其中产生的噪音影响附近居民。
2、墓地设施规划
墓地设施作为殡葬主体设施,其分布、规模、建造形式对整个区域殡葬规划至关重要。在进行墓地设施规划选址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在政策法规方面,有殡葬改革相关的政策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的法规、行业内的服务法规等;在文化方面,包括当地精神文化、建筑文化、地域文化、传统风水文化;在社会经济方面,需要考虑我国不同民族各种风格迥异的丧葬形式以及当地民众的丧葬心理。在物质层面,在地形地貌上,需要考虑墓地选址的竖向设计、坡度等,建设后对附近视线的影响和对周边景观的影响等。另外,选址处的小气候、服务半径也是重要的考虑要素。故墓地设施规划是一项跨越多门学科的综合技术,需要多方面考虑评判。
3、骨灰安置设施规划
我国国人崇尚“入土厚葬”,骨灰寄存楼的产生与佛教的佛塔相似。在我国很多农村,新公益性公墓未及时建造起来,加之农村村民居住分散,导致很多村民享受不到基础设施服务,骨灰安置设施是过渡和补充的途径之一。
现阶段骨灰寄存楼一般与公墓或者殡仪馆组合建设,也有独立选址建设的。在组合建设中,骨灰寄存楼的选址基本与殡仪馆和墓区选址相似,但有骨灰寄存楼后,对整体效果的把握,布局的结构以及景观的塑造要求更高。单独设置骨灰寄存楼的选址一般位于土地资源紧张,需求量大或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域。同时,骨灰寄存楼相对于墓地及殡仪馆,给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可以利用其来打造竖向景观,使得整体层次感更强。同时,骨灰寄存楼(塔)也可以与景区一同打造,一些造型美观精致的楼塔亦可放在道路视线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