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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投入不足,难以体现殡葬服务的公益性
2010年江西省各级财政用于殡葬服务的支出为220万元,仅占殡葬服务收入的0.05%,不仅难以维持殡葬服务单位的基本运行,甚至无法补偿无名尸体存放和火化的费用。全省大多数殡葬服务单位由于缺乏政府财力的支持,导致经营困难,只有少数火化率高的地区(如南昌市)经营状况尚可。九江市殡葬管理处共有工作人员40余人,每年财政拨款仅为5万元,人员工资都难以保障,加之低收入和弱势群体以及无名尸体、未结案尸体的长期存放、处理等,开支缺口很大,目前该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费用主要由墓地经营者承担。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殡葬管理费用严重不足所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将殡葬服务单位推向社会承包或租赁,从而难以体现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在该省承担基本殡葬服务的86家殡仪馆中,民营性质的单位有60家,比例高达69.8%,居全国之最。一些地方甚至将殡葬管理部门交由个体私营企业承包,政府推卸管理责任必然推动高收费、乱收费和墓穴价格急剧攀升,最终产生“死不起人”的社会现象。
(二)基本殡葬服务成本连年上升,加大了价格管理的压力
近年来,燃油、水电、人员工资等生产成本涨幅较大。以燃油为例,2006年柴油为4.4元/升,火化一具尸体的用油成本约占火化费用的40%左右;2011年柴油已涨至7.4元/升,火化一具尸体的用油成本已占到火化费用的65%左右。加上在火化过程中产生的电力、工资、设备折旧和管理等费用,火化一具遗体的成本高达500元左右,这个成本即使与现行火化收费的最高标准相比仍然亏损100多元,由此导致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3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难以补偿殡葬服务成本。因此,殡葬服务单位要求提高基本殡葬收费标准的呼声很高,给价格管理带来了压力。
(三)墓地价格普遍偏高,群众反应较大
调查表明,江西省墓地销售平均利润率为30%-50%,主要原因:一是公墓用地多以土地出让方式获得。目前,该省各地土地出让金水平不一,有些地方每亩土地出让金为20万元左右,土地价格高,导致墓地成本高;二是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控制较严,多数殡葬服务单位采取以墓地收入补贴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不足的方法,从而促使了高价位墓地的形成;三是墓地经营者绝大多数为个体、民营组织,其逐利行为直接推高了墓地价格。
(四)收费行为不尽规范
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殡葬经营者分解收费项目,如将火化收费分解成搬运费、扫灰费、送灰费,分解后火化费仍然收取;把遗体消毒防腐环节分解成清洗、防腐、消毒等若干小项,且分别收取费用;二是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如丧葬户只能在殡仪馆购买骨灰盒,否则不予火化;三是诱导丧葬户高价消费,抓住丧葬户心理,乘机推销高价位服务;四是捆绑服务、搭车收费,如在购买墓地所需的费用外,增加了墓碑刻字费、贴金费等费用。还有个别殡葬服务单位公然提高收费标准。收费行为的不规范,不同程度地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增加了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