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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殡葬事业的飞速发展,殡葬领域标准化工作既有了具体的法规保障,也有了坚实的技术依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第十三条规定:“运输遗体必须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卫生,防止污染环境”。第十六条规定:“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第二十二条中又规定了具体的罚则:“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民政部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要求殡葬领域要制订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环保和检验方法等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也给我国殡葬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