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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州本级财政将如何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
答:近年来,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为促进全州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州共投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近2.2亿元,其中,州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1095万元用于殡葬改革工作。

由于全州财政增长乏力,在优先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需继续消化历年往来款、占用专款,化解政府债务、疫情防控等因素,财政压力持续加大。下一步工作中,将根据殡葬改革工作需要,视财力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同时,为鼓励县、乡、村建设三级公益性公墓,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8) 48号)规定:“州级财政每年要安排200万元殡葬改革经费,主要用于全州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殡葬执法、殡葬奖补和殡葬宣传,全力保证殡葬改革推进。”
问:州人民政府如何督促县(市)政府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答:目前,全州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殡仪馆仅有3个,即州殡仪馆、陇川县殡仪馆、瑞丽市殡仪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据了解,盈江县殡仪馆从2008年项目申报到开工建设历时10余年还未建成;瑞丽市殡仪馆虽己投入使用,但项目建设及火化设备购置费未能足额拨付到位;梁河县、芒市乡镇农村中心公益性公墓建设均存在前期费用、征地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等问题。
2016年以来,全州投入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2.6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842万元,省级资金815万元,州级福彩公益金1095万元,县(市)及社会力量投资17448万元。
在下一步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将从以下8个方面加强督促监管力度,确保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督促县(市)加快项目推进进度,用项目进度倒逼资金拨付。二是督促县(市)尽快把欠拨资金拨付到位。今后对县(市)的资金支持将与资金拨付进度挂钩。三是指导县(市)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包装、申报工作,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需求。四是继续努力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五是指导县(市)优化项目,遵循“适度超前、够用实用”的原则规划项目,不贪大求全,增加政府的债务。六是通过包装PPP项目,让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公墓建设。七是发动爱心人士、慈善团体参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八是开拓创新,探索建设“一园两制”的公墓,即在经营性公墓中开辟公益性公墓,并将是否建有公益性墓区作为国有经营性公墓年检的重要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