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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人死后,其亲属每隔七日进行一次祭祀活动。从一七到七七,共计四十九日。这就是佛教中所说的“中阴”,也称“中有”,即指人死后到转生之前的这四十九日时间。《瑜伽师地论》言:“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缘,极七日住,有得生缘,即不决定。若极七日,末得生缘,死而复生,极七日住。如是转展,未得生缘,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后,决得生缘。又此中有,七日死已。或即于此类生。若由余业可转。中有种子转者。便于余类中生。

又此中有,有种种名。或名中有。在死生二有中间生故。我们可从俄藏汉文本《佛说父母恩重经》题记中了解到西夏有为亡人作七七斋会的习俗。从《佛说父母恩重经》的题记可知其大概情况:一位亡故中书相的儿子在其父累一七至终之时,施印《佛说父母恩重经》,延请僧众七十多员,烧结减恶趣坛各十座,开阐番汉《大藏经》各一遍,西番《大藏经》五遍,作法华、仁王、孔雀、观音、金刚、行愿经、乾陀、般若等会各一遍,修设水陆道场三昼夜,及作无遮大会一遍,圣容佛上金三遍,放神咯伸敬供演忏法,救放生羊一千口,仍命工……。这位亡中书相之子在为其父作七七斋会的规模、场面可谓宏大,佛事活动种类繁多。法会上把施印具有忠孝思想的佛经与佛教超度亡灵的法事结合在一起,反映孝敬父母的儒家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同时,大作法事,为亡父修福,使亡者可早生净土,这就是佛教提倡的对父母行孝的具体表现。可见,西夏时期一些官吏不仅尊奉儒家学说,同时也还是虔诚的佛教徒,礼佛的口的是希望在自己死后能往生西方净土世界。斋会也成为儿女尽孝的一种表现形式。正如《十王经》所说:慈孝男女修福,荐拔亡人,报生养之恩,七七修斋造像,以报父母恩,令得生天。像上述七七斋会的规模可能是作为西路经略司都案的刘氏等一般官员和百姓所望尘莫及。西夏一些有权势、钱财的人借斋会之机相互攀比,造成财物极大浪费。为此,《天盛律令》卷十一“为僧道修寺庙门”对此作了相应规定:“诸男女有高位等,死亡七七食毕,官方应为利益时,所赠僧人、道士数依谕文所出实行,此外,不许自求僧人、道士。倘若违律而求之,报、取状者一律有官罚马一,庶人十三杖,僧人、道士勿获罪”。七七斋会在西夏境内应是比较普遍和流行的,也是人们所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