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对癌末病患的治疗为切入点探讨临终伦理原则。苏文浩基于多年从事对癌症末期病人的临床疗护的经验,提出了临终伦理的“一般的伦理议题”和“特殊的伦理议题”。一般的伦理议题包括四个方面,即自主权、行善、不伤害和公平与正义;特殊的伦理议题主要包含如何处理“病情告白”、“心肺复苏术的采用”、“维生治疗的不予与撤除”等问题,尤其是在安宁病房常见的有关维生治疗的伦理困境,比如“静脉输液的给予”、“抗生素的使用”以及“输血”等,容易造成病人与家属之间、乃至医务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之间的道德两难选择.处理这些两难选择的基本伦理原则是以“全人”的治疗观念,“使癌末病患有更好的生活品质,使得医护人员、病人与家属都能真正达到‘生死两相安’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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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临终病患对疗护的期望”角度探究临终关怀之道德基础。“关怀”是一个无条件爱的礼物,是表达人类爱的一种最高形式。临终关怀的精髓就在于医务人员与病患之间的“互动关系”与“关怀关系”的建立。其中的“关系”是临终关怀的伦理焦点。基于对“临终关怀的最终目”的认识,杨克平指出:临终伦理的道德基础应该是“关怀之情感”。医护人员应该通过“病患对医护人员的感受即、“病患对医护人员及对疗护的期望”的了解,解决“癌末病患的症状困扰”、“癌末病患的病情释疑”、“保持临终患者之希望及灵性指引”,帮助病患进入一个没有痛苦、心灵平静、安详且尊严地接触死亡的境界。“护理的关怀行动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的善意,而‘关怀伦理’非仅是照护临终患者,甚至是对待所有人类的基本道德与意志。
3、从现代医疗技术的角度反思临终伦理的主体性问题。随着现代医疗科技的进步,人的自然死亡过程可以通过科技手段而改变.随着人们对“自然死洲尊严死”、“安乐死”的推崇,“病人自主性签署不予急救”以获得尊严死的主张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吴志鸿认为,“生命的存在,在于其价值与意义,而并非长度”。“科技的进步,或许改善我们的生活上的物质的品质,但对于在生死分野的迷思上,却让人们于濒死之刻,表面上让生命似乎延续着,然而实际上却只是没有尊严地死亡之延长,的现象,是需要我们深人反思的。尊重临终患者“自主的权利”,接受其坦然且有尊严地面对死亡的选择,是临终伦理的道德本真之所在。
4、从丧葬礼俗角度审思临终伦理。习俗礼教与伦理道德一直是形影相随的。受传统丧葬礼俗的影响,台湾素有以“拼厅”或“搬铺”求“善终”、“正终”、“寿终正寝”的做法。有的病人在医院已经宣告死亡,但大多数家属仍是希望遵照习俗,象征性地安着呼吸器返家拔管。如此,遇到仍有呼吸的病危者,就必须面对许多未知的情况,比如,“病危者返家一或二日后仍然存活,选择继续停放在家侯终或是送医”、“返家后,所有家属忙着张罗丧事,临终者独自在一旁凄听佛号,、“病危者疼痛难耐,但家属仍坚持要立刻为其换上寿衣”等,这些问题表明,“临终伦理在丧葬这一区域,向来不受到重视,所以,必须演变出适合现代人的丧葬礼俗,否则,当传统与现代产生冲突时,受害的往往是死者及家属”。
5、探究佛教在临终关怀中的作用.台湾民众不少人笃信佛教。佛教宣称,“生”固然值得高兴,“死”也不必害怕,能有万全的准备,可以坦然面对生命中最严肃的课题。“超荐佛事”就是佛教徒对临终者进行的生死观教育活动。这种活动“一是对死亡者的超度;二是对生者的引荐,也就是引荐佛法”。通过引荐对遗属进行死亡教育,让遗属能够尽量缩短悲痛的时间,尽快恢复正常生活,同时还能增进家庭的和睦,让死者安息,生者也安心,在彰显伦理孝道或慎终追远的传统美德的同时,达到“生死两相安”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