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裘锡圭先生的《汉简零拾》。其第一则《槽犊》,虽然本意是考证劳斡先生《居延汉简考释》“。甲渠候官五凤四年戍卒病不幸死用真积君某致”中的“菜积君”三字应释为“槽犊帛”,但行文中却提到了汉代政府赐予死亡从军吏卒棺木的问题。作者述引汉高帝八年十一月赐从军死者槽犊的命令以及服虔、臣攒、颜师古的注文,并结合汉简中有关槽犊的其它资料,推定:简文中与槽枚并提的帛、桌也是收敛死者所用的东西,帛大概是用来衬在槽枚里面或用来裹尸的,某是用作捆棺的棺束的;另外,还有将死者的姓名、爵级、籍贯刻于棺头以便于运送和将死者衣物作券置于棺内的惯例。
上海公墓,上海天逸静园,浦东公墓,上海墓地,

二是胡宏起先生的《两汉军费问题研究》。此文根据军费拨付的对象,将汉代的军费支出划分为八大项目。在第七项“安葬、抚恤费”部分,作者考察了汉代国家于战后安葬死亡士卒所用棺、袁的价格,大致推断出:“安葬一个死亡将士的棺、袅费共为三千四百钱”,鉴于两汉时代的战争较多,由此论定“国家要安葬大批战死者,所费当也不少。”
三是范志军先生的《从出土汉简看戍边吏卒及服摇役者的丧礼》。从内容来看,此文是作者博士学位论文《汉代丧礼研究》第六章第四节的独立成篇,发表时稍作了修改。其中,关于汉代政府对吏卒丧赐的论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因前面已经有了总结,此处便不予重复。
除以上之外,李振宏的《汉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李振宏的《居延汉简与汉代社会》,刘军的硕士学位论文《两汉军事后勤研究》,王文涛的《汉简所见西汉优抚措施》等,也都谈到了汉代国家对死亡士卒的丧葬赐予,然论述上无甚出新之处,故不再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