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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人们将无法理解、解释的现象归于神鬼等迷信说。对于原始社会的人来说,死亡是恐惧的,更是不解的。正如法国哲学家伏尔泰在《风俗论》中所描述的:
天逸静园,上海公墓

未开化的人们看到:他们赖以充饥的果子腐烂了;大水冲毁了窝棚,雷火烧毁了茅屋。但是造成这种灾祸的使谁呢?不可能是他们同胞中的某个人,因为所有的人都同样受害,那只能是某种神秘的力量在危害他们,因而必须对之加以安抚。如何安抚?向它供奉食物,就像人们用小礼物来孝敬自己所要讨好的人那样。
如同祭祀,丧葬的出现作为一种宗教意识的产物,在一开始就携带着浓厚的迷信色彩,体现出中国人原始的祖先崇拜,以及后世产生的宗教信仰。在丧葬礼仪中,除了一些程序,比如“烧七”、“成服”等之外,迷信色彩最为浓厚的仪式是由两个群体来完成的一一寻龙点穴的阴阳先生和诵经超度的僧道。风水地师的活动主要是通过相地卜吉来追求天人合一,包含了中国道教的思想,而僧道主要是通过诵经超度来实现佛教的转世轮回愿望。两者的活动都带有强烈的迷信思想。但是在民国时期民间实际的葬礼仪式中,均依然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对两者批评的声音越来越响亮,人民也逐渐意识到其迷信思想的危害。
风水,又称堪舆、青囊等,是一种将人生命理和山川地势相结合,追求天人合一的古老神秘文化,属于中国传统文化。从事该种职业的群体被称为阴阳先生、地师等等。古代的丧葬活动中,在选取阴宅府邸、择吉期安葬,不管是平民百姓还是皇亲国戚,都及其重视风水学说。在地理和环境学方面,风水术有着其合理的一面,但是在丧葬活动中,风水被披上一件迷信色彩极重的外衣。堪舆学说虽然流行于汉族,但贵州的某些民族深受风水观念的影响,只是方法或形式上有所区别。
据《平坝县志》记载:
风水之锐相习已久,汉、仲、苗、革,无不卜地,惟苗革多掷鸡子卜之,如所掷不破,则为吉地。汉人必卜定吉地,然后定葬期。葬期以前为殡期,出殡以前为祭吊期。如得地之期不定,往往出殡祭币之期亦随之不定。一恃困难得地时,则先举行出殡,祭币以框寄他之地段上,以土成口封之名,曰‘浅昔’,他日得地再自历所移去葬之。择吉期,此则风水之锐。
丧葬本来就属于宗教式的礼仪,神秘的风水学说特别迎合人们事死如生,为亡者寻一个绝佳宅地以及保佑子孙后代兴旺发达的思想观念,所以人们极为崇信。因此死者下葬的地点,都会请地师卜地择期。所谓寻龙点穴,穴位不能出一分一毫的差错,死者明理和五行地理也要符合,否则吉地便会成凶地。如果没有风水宝地下葬,必须暂停殡葬,甚至有为此停葬数月乃至数年者。清朝雍正在位时便对对此种现象加以限制,在律令中特别规定“有丧之家必须依礼安葬,若惑于风水及托故,停枢在家经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这种惑于风水的现象竟使得皇帝都下达法令强行禁止,从侧面表明,封建时期贵州葬俗中对风水笃信的程度不浅。民国时期撰写《兴仁县志》的作者张俊颖便对风水迷信提出批评:
风水之说,欲凭枯骨,祈将来之富贵,是不令事于生前,而尽孝思于死后……堪舆之锐,导于晋人郭景纯葬书之作砂水断其吉凶龙穴,论其富贵,然其子孙未见有贵为帝王富可敌国者,则景纯自精其术而不能自庇其后也,其术焉足信乎?今其术遍大江南北,穷乡僻壤,几于家藏青乌之书……无论绅庶,酷信不惑……扣心自问,能不其颗有泌乎?安得大敲雷门之鼓,惊醒痴人说梦也哉?
此种批评在民国时期最为常见,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文人和国外传教士在各种期刊、报纸发表文章批评风水是为迷信,害人不浅,阻碍交通、工业等事业的发展。孙中山先生更是将风水与鸦片、缠足和蓄养奴裨同一而语,认为四者皆是风俗之害,应全部禁止,并写入中国同盟会宣言第一期的军法之治中。
风水学说是在中国人民心中扎根了上千年的传统思想,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的,其中有迷信,也有其合理的一面。想要消除风水的迷惑,不仅需要政府对科学文化的宣传,而且用教育提高国人的国民素质,如此一来,迷信便会不攻自破。虽然民国时期,风水对于丧葬的影响依然很大,但是在有识之士的批评、西方思想文化的传播以及民国政府开展破除迷信的新生活运动的的进程中渐渐受到打击。特别加上公墓制度和新式葬礼的出现,阴阳先生作为一个群体相对没落,风水在葬俗中的影响也开始降低。
僧道是丧葬过程中重要的一个群体,他们的作用是通过设道场、诵经、安灵、开路等,使亡者避免受地狱之苦,并且能顺利地投胎转世。其道场的期限不同,或三日、或五日、或七日,这主要取决于下葬的吉日以及丧主的经济情况。僧道的活动是丧葬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丧礼中仪式感和迷信色彩最为强烈的部分,从开始开始设灵位到下葬,甚至有时在丧主四十九日烧七和三年除服时,也要僧道参与。他们几乎伴随着的整个礼仪的过程,无论是贫困小户还是大富之家,皆要招僧道,置魂蟠、设灵位,由此可见僧道在丧葬过程中的重要性。
僧道作为丧礼中迷信色彩最浓重的群体,同阴阳先生一样备受争议和批评。在晚清时有人认为“至丧用僧道,陋习相沿,当亦有心世道者之急欲变革也”;也有“李河清先生家教治丧不用僧道,亦不用阴阳生”。但是在那个还未完全开化的年代,这种极为难得舍弃迷信的作为,却批评这样的葬礼太过简陋,不免让人叹息。僧道这个群体就这样在争议下存活在历史中。新思想观念的传入,人们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接受,在民国时期,批评更加严厉,而且一些接受新思想观念的地区,许多识之士反对并舍弃僧道的活动,使用新式的葬礼形式。到民国29年(公元1940年)己有人摒弃传统丧葬礼俗:
民间婚嫁丧祭……崇新趋旧……新者,一切开路、念经、择吉、堪舆,一律取消,惟殡葬之前一日,设奠追悼,演说死者生前遗事,及足垂范乡阁之美德,礼毕后,或茶点、或素宴,一餐而罢。次晨亲友齐集送葬。
虽然此类的记载较少,且有些许理想化,但是表明有一部分人己经清楚认识到,过去丧葬中的诸多迷信因素,并逐渐舍弃它们。这种现象表明贵州社会群体,在这个时期,思想观念上的进步,是不可否认的。辛亥革命毁灭了清王朝,封建帝制一去不复还,这些在封建社会土壤中成长起来的思想观念也在随着时间的变迁慢慢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