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荀子重视孝的情感的合理抒发,即荀子充分认识到了人的亲情的重要性。而孟子在《离娄上》篇言:“仁之实,事亲是也”。学界普遍认为孟子更重视爱亲之情。他们二人的认识又有什么不同之处呢?孟子从性善论出发,言“亲亲”为善之始,强调在“亲亲”的自然情感的基础上践行孝道,主张“孝思”不应该来源于外在的伦理规范,而是来源于对亲人的自然之爱,然后才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随而“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就从孝子事亲向外推广至天下而言,荀子在《非十二子》篇中也有相似的逻辑推演:“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无不爱也,无不敬也,无与人争也,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这种从义为善、从义为治的理论特色实与孟子的思想相似。但荀子不认为“孝思”是先天就具有的,而是后天积习“孝行”而来的,是“习俗移志,安久移质”而来的。荀子不仅讲“礼义者治之始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而且也同样强调事亲要亲。荀子从正反两方面来讲解这一观点。
从正面来讲,父亲对子女要爱护而有节制,不能溺爱:子女对父母要爱戴,而竭力恭谨。例如他在《君道》篇中说:“请问为人父。曰:宽惠而有礼。请问为人子。曰:敬爱而致恭。问为人兄。曰:慈爱而见友。请问为人弟。曰:敬而不苟。”而且,子女对父母的爱是由心而发的,所以欢喜、忧伤等情绪就会经常的表露出来。又如在《礼论》篇中他说:“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惮诡、唱慢,而不能无时至焉。故,人之欢欣和合之时,则夫忠臣孝子亦惮诡而有所至矣……故,先王案为之立文,尊尊亲亲之义至矣。”荀子用音乐比喻父子之情,讲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感情就像高雅的音乐一样和谐有节,如他在《乐论》篇中说:“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
从反面来讲,如果父子之间的互爱之情不真诚,就会使父子之间相疏离。荀子在《不苟》篇中说:“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在丧礼之时,子女为表现出伤心悲痛的情感,而故意使自己消瘦、憔悴,荀子认为那是本末倒置的行为,不是对父母的爱敬之情,是奸邪小人对之有所求、有目的的行径。例如在《礼论》篇中他说:“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相高以毁痔,是奸人之道也,非礼义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将以有为者也。”对于那些为个人的欲望而伤害父母兄弟的人,荀子认为他们最终是不会有好场的。他在《解蔽》篇中举例说:“唐鞍戮于宋,奚齐戮于晋;逐贤相,而罪孝兄,身为刑戮,然而不知。”他在《性恶》篇中又说:“妻子具,而孝衰于亲”。以至于荀子发出“人之情乎,人之情乎,甚不美,又何问焉?唯贤者为不然!”的感慨。
荀子从正反两面讲为孝、事亲要情感真切,虽然不像孟子所言“君子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那样,强调那种自然而不加雕琢文饰的、可爱而朴素的至真情感,但是在字里行间中也流露出一种对沽名钓誉、虚情假意之徒的厌恶和轻蔑,以及对在战国之乱、诸侯力征的状态下所残存的温馨情义的珍视。荀子身处在百年之乱世,耳目间不断有子拭父、臣拭君和诸侯间的欺诈、征战的讯息。在这样一种乱世之时,任何一个有担当、行王道的儒士都不会无动于衷。荀子渴望着能够“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行“君子之理想”,保有强烈的“周文”理想之情怀,珍视人正当的情感,厌恶世间奸邪之事。因此,他对于“孝”才无法表现出像孟子一样的恬静安详,但这并不能说荀子不明白在父母膝下尽孝的快乐。他说:“百乐者,生于治国者也……急逐乐而缓治国者,非知乐者也”。
人们常言,孟、荀之差别源于“性善”与“性恶”。但孟子与荀子所言之“性”的所指并不相同,所以不能说“性善”与“性恶”是两人在人性论上的实质对立,造成这种表面上不兼容的原因在于其对待道德起源的内在与外在的态度上。孟子从人有“四端”的认识出发,认为道德根源于人的内在的善性,“善”是人生而有之的,是一种先验德性,但人具体为不为善,又受到后天的学习、培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就这点而言,孟子讲“性善”是从一种可能性的角度而言的;荀子虽然也认为人本身具有成善的条件,而且也是从可能性的角度来认识的,但他不认为人先天具有善性,或者说道德并不必然是人先天具有的,道德是一种外在的、社会性的约束力,它虽然属于人,但并不是不学、不习、不积就有的。对于荀子而言,人性就像我们现在说的“自由意志”一样,行善行恶完全在于行为主体自身的选择。